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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味】老马的故事(小说)

时间:2022-04-16   浏览:0次

一、

小区里有很多老太婆。

比如一进大铁门,从小官的放哨亭朝后走十步,公用厕所斜对过,眼见的第一栋楼底下就闷坐着一长串老太婆。她们屁股底下那只船,那只不知谁扔下,也不知谁捡来的褪了色的破沙发,载着她们紧紧停靠在一楼阳台凹陷的空地上。夏天阴凉,冬天太阳斜斜地射进来,正好暖洋洋的。

老太婆们从早坐到晚上,谁都不动,也不说话。好像她们单凭自己是不存在的,只偶尔寄存于几个来去的相邻眼里。路过的人认出了谁,谁就出个声响。

“石奶奶!”

“哎,窝里去啊。”

打完招呼如同没打过一样,继续闷闷地坐着,彼此不言语。

过午,卖菜的乡下人骑着三轮车进来,在空地前面停车,卸货,摆摊,顺带把这片阳光都占去了。荤素一铺开,便来了很多人看菜,挑菜,买菜,有些人纯粹来消闲,略瞥上几眼,赶紧围着讲起新鲜事来。

于是买菜的买菜,聊天的聊天,他们身背后这座沙发还是不言语。

徐爷爷还在的时候,也常去那船上呆个半天。他走过来,西装裤,白衬衫,撸起袖子管,显出全钢手表,钥匙在口袋里叮当响。小官喊,徐爹爹来值班啦。徐爷爷一个大招手,走到某两只屁股中间,找一个空当斜斜地抽身坐下去,两只屁股不说话,只顾往外挪,她们俩一挪,外围的两只也跟着挪啊挪,像水里扔了个石子,波晕就一圈一圈朝外泛开去,缓缓的,有条不紊的。直到给徐爷爷腾出足够放下一个屁股的位置,大家就不动了,继续风平浪静地坐着。

阿金没了店,阿金也常来船上坐坐。他是想开口的,只怪开口太吃力。坐久了,他们就都变成了自己身后这面墙上的浮雕。

晚饭边,浮雕们陆续走出来了。彼此间并无告别的习惯,要散了,花点气力起个身就散开去了,也不讲先后。好比老人嘴里的牙一颗颗落掉了,你猜不到它们落掉的顺序,走掉一个,又走掉一个,走掉了,就不晓得明天还来不来了。

这是一种。

另一种呢,就是爱说话的,爱说话的老太婆总是看起来少些老态龙钟,眼神中透露出足以叫年轻人畏惧的刺探和攻击。她们是行走的嘴巴,有时说话,有时磕瓜子,哪种都随身漏下窸窸窣窣的声响。嘴巴配合高度敏感的耳朵,倚靠在每一处可能生发讨论的角落,比如杂货店门口,剃头店里,水果摊,或是麻将馆内外,这些场所像藏着甜物一样藏满了隐形的话题,供蚂蚁们循着香气聚拢,一碰头便切磋起来。有时两人迎面碰到,当街便说起话来,有时隔着阳台拍被子也能说起话来。她们最关心小区新闻,若说起外面的事,没几句也总能扯回来。她们咒骂,也叹息,帮亲,也帮理,拥有最简单粗暴的情绪库存。

有时你会觉得,一个小区仿佛同一个车间无异,有人干活,有人说话,时不时出了些事故,更多的还是虚惊一场。有的女人在车间闷头干了半辈子,老了就爱抬起头来说话,填补无数个白班夜班的沉默。有的呢,在商场里、马路上大声吆喝了半辈子,到老只想讨个清静,就闭口不谈了。至于一辈子张口到老的,徐爷爷见过的女人多,他说,这样的也不在少数。

这是一种。

还有一种,她总有做不完的事。没空扎堆说话,或是呆坐消磨时间,她总是独来独往,匆匆忙忙经过小区门口,挑几棵菜转身就走。这样的老太婆,人们唤她作劳碌命。

二、

老马走路很快,她总是赶时间。难般碰到个熟人,啰嗦上两句又走了。老马有一头烫卷的短发,打扮干净利落,看上去交关年轻。徐爷爷说,老马给人一种旧社会大户人家小姐的感觉。

可我并不觉得。毕竟老马是我们托儿所里管屎管尿的阿姨。

托儿所是个很不讲卫生的地方。倒三班的大人顾不上小孩,才往托儿所里一扔。三五个阿姨照看二三十几个小孩,万事都要集体行动。一个要吃饭,得等大家洗完手,一个要出门,必须都穿好外套。要小便了,就排队用痰盂,跟工厂流水线似的,一个阿姨负责剥裤子,一个负责擦屁股,再来一个帮你把裤子剥回去,衣服拴好。后来出了个怪事,好多小朋友老想尿尿,可刚蹲下又尿不出了,带去医院一看,说是细菌感染啦,小便的地方会有极小极小的白虫子爬。大人一口咬定,就是那只公用痰盂尿闹的。于是那道流水线上又多了个岗位,负责把痰盂倒了再给下一个尿。倒痰盂的时候,下一个小朋友的裤子已经剥下来蹲好了,弯腰从两腿间望出去,眼巴巴地等人把倒完的痰盂送回来,于是便记住了这张和痰盂同进同出的脸。脸来了,就能小便了。

那年老马指挥着搬家大卡车往里开的时候,我一眼认出了她。一看到这张脸,身体里就有股莫名的尿意袭来。

老马的新家在我家后面一栋,正好和徐爷爷楼上楼下。大人领着我过去打招呼,我很害怕,总怕她一想起我来就说,啊,你就是那个尿道感染的小朋友啊。好像一瞬间你的小便口就跟着暴露在众目之下似的。

幸好她并没有。老马顿了顿,她说,啊,这么大,都上小学啦。我松了一口气。那天她穿着带绣花的真丝连衣裙,无袖,圆领,烫一头卷发,毫无从前那副倒痰盂的模样。

她说,弄好了来吃糖水茶。转身去忙了。老马站在楼底指挥搬家工人们上上下下,招呼儿子放鞭炮,和看热闹的人挤在窄窄的过道上,捂起耳朵听声响。满地红纸屑的时候,她给大家发糖,手里始终牵着她那个看起来不大对劲的孙子。老马使着眼色,阿弟,叫阿姨。阿弟,叫大伯伯。

阿弟一身搭配好的睡衣睡裤,扭着头,拼命挤弄自己的眼睛,终于挤弄出几个含糊的字,阿,姨,大伯,伯。一只手反复撩拨着上衣,隐露出一只鼓鼓的肚脐眼。这只异常丑态的眼睛,我后来在小学教室的过道上见过无数次。它比别人的大好多,像一只水里泡皱的百叶结,晃悠悠地翘在外面。女同学们都吓跑了,胆大的男同学就故意走近些拿铅笔头戳它,阿弟像只被触怒的野兽在走廊上咆哮着,用蒙着上衣的头往墙砖上撞来撞去。他总是念三年级,他长肉,长胡子,就是不长脑子。

房屋落定,老马喊我妈妈去拍全家福。一张在室内,大家围着八仙桌坐,一张站在楼下空地上。老马的丈夫和大儿子兴国大伯伯长得很像,四方脸,圆眼睛,看起来神气十足。兴国大伯伯还有片络腮胡,老早跑江湖那会儿给人刮伤了下巴,就一直蓄着了。听人家讲他老婆也是一条道上的人,不过没隔几年,看小孩不太灵光,拍拍屁股就走了。

老马的小儿子兴华大伯伯长得像她一些,清瘦,矮小,一家三口都很齐全。室外的全家福里还有一只狗,被阿弟抱在手上,干干净净的,也是老马在打理。照片印出来的时候,妈妈悄声说,你看,连狗都是冲着镜头的,就阿弟不晓得朝哪里望。

刚搬来那会老马一家颇为风光,占了一栋楼里对面对两套房,二零一住着老夫妻和兴国大伯伯父子俩,二零三住着兴华大伯伯一家。虽然挤,毕竟全家人能做对门相邻,叫小区里那些整日絮叨着婆媳大战的老太婆们十足羡慕。

三、

没过几年,这份羡慕就变成了对老马的同情。和阿金一样,老马的丈夫有一天睡醒来感到手脚发麻,送到医院早已不会动弹了。再回家的时候,从此吃喝拉撒只能在床上解决了。

她们说老马命不好。谁命里摊上老伴中风,简直比自己生毛病还苦。死了,一了百了。好了,谢天谢地。顶顶尴尬就是像这样瘫着的,瘫个五年,十年,谁晓得呢。

只晓得老马又过起了把屎把尿的日子。

天气好的时候,老马偶尔也会推着轮椅出来,老头子一双圆眼睛早已耷拉下来,弄不清他看着哪处,脸上尽是松垂的皱皮,无力地支撑起那些毫无形状的眼角和嘴角。手和脚是看不见的,藏在厚厚的毛毯下面。老马旁边跟着阿弟,他分明是成年人模样了,只是浑身仍散发着那股不大灵光的气息。阿弟只顾着玩狗,阿弟手上的狗倒是白白净净的。

人们看到这副光景,总是不好说什么。当面就热情地宽宽她心,老马,出来散步啊,老头子看起来精神多啦。

等走过了,人们又开始啧啧啧地叹息。摊上这一老一小,样样式式都要靠人服侍,啥辰光是个头啊。

老太婆们表示感叹的语气只有一种,叫做啧啧啧。她们说,啧啧啧,不得了,是在讲述老马家里的变故。她们说,啧啧啧,作孽啊,就是在可怜老马命苦。此后几年,这种叹息一波接着一波,有时你会觉得人们的同情已经到顶了,词穷了,可老马遭遇的坏事却丝毫没个止尽。这些坏事面前,人们只好不停地啧啧啧,啧啧啧,在杂货店门口,在麻将馆内外,在小区每一个能播报新闻的角落。

四、

没过一年,兴国大伯伯的身体也坏了。他越来越瘦,瘦的要脱形了,面色黑沉沉的。人们背地里传话,晓得吗,酒鬼不好啦。

小区里的人都叫他酒鬼。但小孩不能喊他酒鬼大伯伯,他若听见了,冲你圆眼睛一瞪,叫啥?你就只好改口,兴国大伯伯。吃晚酒的时候除外。

酒鬼一天要吃两遭酒,一顿早酒,一顿晚酒。三伏天那会,或许过午也在吃。

早酒设在小区对过的馆子店里,八仙桌都是摆在马路上的,上班的车一辆辆经过,瞧见桌上的鲜猪肉羊肉配白酒,就一定能瞧见酒鬼们大清早就红着的脸。他们吃的很慢,咪一口,夹点菜,说几句话,再咪一口,就这么一直吃到小学生中午放课回来。晚酒反倒来的清淡些,啤酒花生米,有时多加个冷碟,加盘熟食,自家楼下搬一条长板凳,几个酒鬼边吃边聊天,和下班的人一拨一拨打招呼。人们笑说酒鬼好像交警一样,上下班路上躲不掉。

吃晚酒的时候,你喊他酒鬼大伯伯是不要紧的。那会儿他总是晕乎乎的,说胡话,很大声。他就要讲世道杂乱,讲时运不济,讲自己这么聪明怎么会养了个戆蠹儿子。吃的晚了,老马从楼上开窗户大叫一声,兴国!好回了!

酒鬼就大声喊回去,老太婆,等一歇!

过一会,老马喊,碗端上来!

酒鬼端上去,留下酒瓶继续喝。

大家心里都有数,酒鬼两手一摊,万事不管,老子儿子全扔给老母,自己就是吃酒度日子,多多少少份生活都是吃老酒丢掉的。如今当了个保安,走走形式,值值夜班,一点基本工资,也不过是自己吃完花完。他同老马讲,我不来拿你一分钱,你也别来管我,我么,不图啥,吃酒吃到死就好了。

结果真的要吃死了。

从兴华大伯伯老婆那里漏出口风,酒鬼生了肝癌,查出来哪还有救。人们并不心疼酒鬼,好像他吃酒吃死本是个理所应当的归宿,他们只是更加可怜老马。一间屋檐下,爷孙三代人坏掉两个,叫一个老人家心里怎么苦去。

然而老马仍旧每天打扮得干净利落,来去匆匆。她早一趟晚一趟路过大门口,有时买点菜,有时直接回。若有人问起,就简单应上几句,不问起,也并不多说。她的马夹袋里总是隐约露着大包小包的尿不湿和医院开好的纸药袋子。我想徐爷爷说的大小姐样子,意思约莫在这里吧。

老马那只狗,和她一样,清清爽爽的,改由阿弟牵着整日在小区里晃来晃去。阿弟不知道苦,总是手指撸着路边的矮树丛,一路笑,一路自己唱唱山歌,说些胡话。

直到老马的声音从阳台出来,阿弟,好回了!阿弟就乖乖回去。

五、

那年春节,老马好像晓得什么似的,又要拍全家福了。她推着老头子坐在轮椅上,后面仍是当年几张老面孔,不多不少。阿弟长成大人,兴华大伯伯的老婆少了条手臂。照片印出来,妈妈指着两个人说,真真爷两个,以前长得像,生了毛病还是像。

一看,老马的老头子和酒鬼一样,圆眼睛凹陷下去,露出又黑又高的颧骨,瘦得脱形,表情生碰碰的。

没熬过第二个冬天,老头子就走了。人们其实是替老马高兴的,少服侍一个人,少担惊受怕一日,仿佛是种解脱似的。酒鬼仍是天天在家门口摆摊设宴,单位早就辞退他了。生这种毛病,哪天倒在岗位上,岂不是又要平白赔上一大笔钱。酒鬼自己呢,好像从没想过花钱治病,老头过世,也和他关系不大。他心里约莫是料得,自己早点晚点也要走了,于是照样喝,照样谈天说话。只是那脸色越来越黑,有时黑得亮堂堂的,十足可怕。大人说那时一种将死的,要腐烂的气息。

天还没回暖的一个早晨,二零三又响起了老人的哭声,人们才惊觉,酒鬼的大限也到了。

半年送完两趟葬,这下老马是真的显老了。按徐爷爷的话,一个人常年紧绷着一根筋,万事不声不响,一旦挑松了,这根筋就再也挺不起来了。老马的腰板,从此势不可挡地弯下去了。

平日里关心着的相邻们,仍是啧啧啧地关心着。他们收下利是糕,握着老马的手,老马,好好跟阿弟过,不要再去想了,没啥想头。

他们说,两个人去得这么急。老马,人要去了就让他去吧。活人顶要紧。

老马弯着腰,牵着阿弟的手,照旧早一趟晚一趟地出门,带阿弟买菜,同阿弟遛狗,有时吊完酱油,也停下来和杂货店门口的老太婆们闲聊几句,听听新鲜事,跟着笑两声。老马终于也变成可以那种群居的老太婆了。

有人是向前看的,他说二零三一下子走掉两个人,老马身上的胆子轻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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